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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
2016
-
08
关于市场销售商侵权声明书
作者:
侵权声明书
近段时间以来,陕西电力电缆制造有限公司在市场中发现,有同行生产厂家擅自使用本公司“瑞强”注册商标,或与本公司相近似的产品标识、文字,伪造、冒用本公司认证标志,并在公开网站、项目报价等处使用本公司的检测报告证书、产品、检测设备、工程业绩等宣传资料图片;还有部分销售门店未经我公司授权许可,擅自悬挂“瑞强”牌标识,经销“瑞强”线缆。给广大消费者造成误导、错认等不良影响。上述行为已严重侵害本公司的合法权益。
在此,陕西电力电缆制造有限公司郑重声明:“瑞强”品牌是本公司员工多年劳动心血的成果,在社会上取得良好的质量口碑。本公司也在国家商标局成功注册,受国家法律的保护。除本公司意外,其它任何公司不得私自盗用、伪造、仿造“瑞强”注册商标。本公司敦促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停止违法侵权行为,销毁侵权标识,收回已经投入市场的侵权产品;已经在网站等媒体盗用的,请尽快删除。本公司保留追究侵权者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特此声明!
陕西电力电缆制造有限公司
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
电力,电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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